【 眼睛說 自由無罪。】
其實知道等等主義社團,是好幾年前。
那時是在UBC sub的小歇亭工作時得知,
那時候還是第一屆吧,
只覺得那個主辦人一粒莎有著好特別的魅力,是一個我非常崇拜的聰明女生。
之後,身邊的幾個朋友也都加入了這個社團,而間接得知一些他們舉辦的活動,
因為主題特別,加上特別用心的活動;
讓這個社團是越來越活躍, 到處都是LEer。
今年,我鼓起勇氣 第一次參加社團活動, 【iloveblog4】
連續三十天的攝影創作,
主題式地大肆發揮你所有創意潛能。
非常有趣開心,認識了好多好棒又超有創意的小朋友們。
(是啊,我絕對有資格當你們的大姊姊的。哈。)
這對“非常不愛交際又懶得出門“的我,是一下子“碰~“的多了好多新朋友。
這真的是很棒的經驗~謝謝你們。
連續一個月的攝影日記,在還只剩五天的期限下。
我必須說 恐怕就在今天做個ending啦。
因為對我而言,如果有一絲絲的勉強感覺,
任何事情做起來就失去他原本的意義。
況且志在參加的精神,得不得獎完全不重要。
所以在我的作品還沒出現一絲絲敷衍群眾的意味之前,
就先這樣了吧。 畢竟,我也寫了46篇了呢。哈哈~
(真的沒試過一個月寫這麼多的哩.... )
anvuela還是會不定期更新,可能是抱怨文也可能是隨意塗鴉。
都歡迎大家隨時回來哈拉吐槽個幾句; 都好。
畢竟這次美好的經驗是無論如何也想好好收藏起來的。
謝謝觀賞。
下次見。(抱)
Posted by
an vuela
Sunday, November 25
11:58 p.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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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... 第一次在這用本名. 小不自在. =]
不過還是要以宋老大的身分站出來跟你說你最近很不錯也很厲害~ 覺得你在短時間內進步的很快.所以我只有一句話較跟你說 =]
那就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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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證明,即使在外太空,你老爸還是聽的到你尖叫. ^______________^
Anonymous
November 26, 2007 at 12:27 a.m.46篇,快要集滿50篇啦
加油加油
很多人都提名支持你"心目中最喜歡的blog"
而且
光是看到 你在照片上
用佛陀下巴花的心思
就覺得真的很難得
無論大家有沒有一起支持到最後一天 :)
你作品的強度
都無法被忽視喔 ^_^
alto
November 26, 2007 at 2:21 a.m.嘿,那一定要一有靈感就更新喔!
那一定要常常有靈感呦(笑)
好開心藉著活動認識你,也要謝謝你的 blog post 給了許多人一些共鳴一些感動呦 : ) 就算不是 i love blog 期間,我來這裡的頻率應該還是會照舊吧 : )
thisummerci
November 26, 2007 at 8:11 a.m.too bad...but i love you always
that is the truth and never change.=)
Anonymous
November 26, 2007 at 8:18 p.m.還沒寫完就被張大小姐send出去.
anyways.老話一句
i am always here for you!
my little sis.
Anonymous
November 26, 2007 at 8:20 p.m.宋老大:
事實證明,只有我看得懂你在說什麼。
好嗨啊~哈哈哈哈。
btw,算你贏了,可惡!
alto:
謝謝你的鼓勵,﹦) (好感動~泣)
我也很喜歡你的黑白圖片,
很多都是非常有創意的“哇~還有這種玩法搭!“
歡迎你多回來晃啊晃,我也會去你家晃啊晃的! XD
shannie:
這次活動,最高興就是認識你跟小n了。
簡直兩個小活寶,總是讓人心朵花花開,
笑開懷的。
一定要保持連絡,好嗎?
94:
愛老虎油兔!
你是我永遠最親愛的小媽!
給你一個最用力最大的擁抱~ 哈哈。
an vuela
November 27, 2007 at 1:09 a.m.呵呵!宋老大真有意思! XD
Anonymous
November 27, 2007 at 8:30 p.m.callbusy:
他其實是個走低調風的搞笑天王。
哈哈。
an vuela
November 29, 2007 at 4:06 p.m.